公司退休人員補償標準需要這些資料用人單位是否辭退勞動者(或解除勞動合同),可分為三種情況一、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的,沒有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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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退休人員補償標準需要這些資料
用人單位是否辭退勞動者(或解除勞動合同),可分為三種情況
一、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的,沒有經濟補償。
二、用人單位按照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三、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向工人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工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使用者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違法行為、給使用者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部門工作任務有重大影響,或者由用人單位提出,拒絕不糾正的
(五)在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的情況下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者必須向工人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按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向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按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用人單位維持或提高勞動合同的約定條件更新勞動合同,除勞動者不同意更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的規定終止一定期間的勞動合同的
(六)按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的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是工人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以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給工人。 6個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一年計算不到6個月的,支付工人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薪超過用人單位所在的直轄市、區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地區上一年度員工月薪的3倍的,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以員工月薪的3倍的金額支付,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多不超過12年。
本條所稱月收入,是指勞動者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12個月前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法律意見】
使用者辭職的情況下,應該如何補償,不補償的情況分為三種。
1 .由于勞動過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2 .使用者必須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經濟補償金。
3 .用人單位非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兩倍的經濟補償金,即賠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使用者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違法行為、給使用者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部門工作任務有重大影響,或者由用人單位提出,拒絕不糾正的
(五)在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的情況下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在三十天前書面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另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的工資,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工人生病或工人受傷,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屆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不能從事使用者另外安排的工作的
(二)工人不能勝任工作,調整了培訓或職場,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很大變化,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后,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者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工人按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向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按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用人單位維持或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更新勞動合同,除勞動者不同意更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的規定終止一定期間的勞動合同的
(六)按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的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